为满足人文艺术系景观设计和雕塑课程教学的需要,我院拟采取自主招标的方式,购买雕塑用烘箱、云台及工具,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的器材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1、学生用雕塑云台(工作台):50套
2、学生雕塑用工具:50套
3、雕塑工作室用烘箱:1只标准型,
二、投标人及标书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的经营规模、良好的资质信誉和较好的业绩。
2、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近期主要业绩等。
3、所提供机械及附件等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说明书、合格证等。
4、产品报价。
5、服务承诺细则(在标书中详细说明投标单位服务承诺)。
6、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7、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三、供货时间及售后服务
1、合同正式签订后,在 10 天时间内到货,交货延期或出现其他违规行为,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
2、所有产品提供 三 年期质保,终身维修。
3、售后服务: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在 24 小时以内。修复期不超过 一周 ,超过时间仍不能修复,予以调换同型号新设备。
四、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于2009 年2月26 日下午14:00―17:00,把密封好的标书(标书内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产品彩页说明,盖上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支票进帐单, 帐号:32001648636051401632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送达南通航院行政楼303室纪检室,并到财务处交标书工本费壹佰元。
联系人:蔡冬林、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5510 85960860 13814606139
地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政编码:226010。
不符合规定的标书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与评标
1、 2009 年 2 月 29 日前,招标工作组、审计处及纪检部门组织开标。
2、根据投标商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和价格,以性价比最优者中标。
六、违约处理
1、不能按期到货(包括验货不合要求),每延误1天扣合同金额的1‰。
2、参加投标者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货到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