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筏采购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1-09-21浏览次数:2327来源:南通航运

为满足航海实践教学的需要,我院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艇筏一批,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采购艇筏数量及质量要求

1、采购数量

(1)长度为6米左右、乘员10人及以上非机动训练艇4艘

(2)长度为5-6米、乘员为20-25人全封闭式普通型机动救生艇1艘。

注:供应商需提供艇索具清单及相关的性能指标与参数。

2、质量要求

救生艇、船用消防设备均应符合“SOLAS”修正案及国际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规则的要求,且具有中国船检证书;消防设备中的非船用设备应符合行业规范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行业证书。

二、投标人及标书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的经营规模、良好的资质信誉和较好的业绩。

2、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近期主要业绩等。

3、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说明书、合格证等。

4、产品报价(按附后的表格分栏填写,含安装调试费用)。

5、服务承诺细则。

6、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7、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四、供货时间及售后服务

1、合同正式签订后,10月30日前到货,交货延期或出现其他违规行为,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作违约处理。

2、所有产品提供三年期质保,终身维修。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于2006年 9月 15 日下午17:30前,把密封好的标书(盖上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同时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产品彩页说明。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支票进帐单)送达南通航院实验大楼,联系人:郁则青,联系电话:0513-83534970 ),(地址:南通市新建路一号,邮政编码:226006;帐号:32001648636052503151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不符合规定的标书不予受理。

六、违约处理

1、不能按期到货(包括验货不合要求),每延误1天扣合同金额的1‰。

2、售后服务未能达到要求,每次扣质保金的10%。

3、参加投标者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货到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支付合同的90%,余款一年后一次付清,

**:标书的电子文档可直接从我院的网站下载: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tsc.edu.cn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实训及设备管理处

招标工作组

2006/09/12




下载:标书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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