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1260

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总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三、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4名委员组成。大会选举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委员候选人5名,差额1

四、参加大会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〇”;如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如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画“×”的候选人姓名下边对应的“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〇”。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一半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到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清楚、位置要准确,不得涂改。代表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投票按监票人票人、主持人和与会党员的顺序进行。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计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所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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