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垃圾处理问题的四大症结  
发布时间: 2018-04-16     来源: 财务处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困扰各级城市政府管理者的难题。

中国过去普遍采用传统的垃圾填埋方式,该措施具有占地面积大、污染水体、散发臭气等诸多弊端,而且部分城市的填埋场面临填满封场的危机,无法负荷日益庞大的垃圾量。

因此,人们不断探索其他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但是,一直被环保主义者推崇的垃圾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方法收效甚微,而近来在许多城市得到推广和实施的垃圾焚烧和发电项目,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看来,垃圾处理以及由此引发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并没有因为政府的努力和巨额投入而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笔者认为,以下四大症结,是造成垃圾处理难题的主要原因。

症结一:机制不合理

机制不合理主要是指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到目前为止,中国城市垃圾处理的企业由政府管理,政府仍是城市垃圾处理惟一的管理主体,也是主要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这阻碍了市场化的发展。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的缺失。据统计,全国的社会资本仅占到了垃圾处理投资的2%。

政企不分的另外一个弊端是废物回收体系管理不力。上世纪 50年代末到 70年代末,中国曾经建立起运行良好的废物回收体系。但是 80年代以来,国营物资回收公司倒闭,个体商贩迅速发展壮大,导致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例如,在废纸回收领域,由于老百姓喜欢讲价,商贩为了盈利,在收来的废纸中掺砂子、泡水,然后拿去卖给造纸厂,但这种原料只能用作制造低级的纸板,要获得足够的原材料生产复印纸和新闻纸等高档再生纸,造纸厂不得不从国外进口垃圾分类回收的废纸。这无形中提高了商品价格,受害的其实是中国消费者。

此外,多头管理也是垃圾处理的重要问题。《纽约时报》认为,在二恶英的排放限制标准上,国家环保局和发改委之间已经博弈了三年,而提高国家标准一事并未出现进展。

症结二:补贴“诱惑”

城市化的加速必然要求社会各方对垃圾处理的投入大增。据悉,在截至 2010年的“十一五”规划已经拨付 1万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北京今年又为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划拨 3500亿元资金。

高投入,尤其是来自政府的大量补贴,是垃圾产业在中国被称为“朝阳”产业的重要原因,但是许多企业受利益诱惑,产生了不少问题。

目前,垃圾的混合收集仍是大城市普遍采用的垃圾收运方式。虽然2002年中国政府提倡分类收集,但垃圾分类收集目前只占16%,效果不大。

曾经有人提出,垃圾分类难的主要原因是公众的环境意识不强。事实上,中国的老百姓在垃圾分类上做得很好,但是垃圾车最后却混着回收。这是因为垃圾处理企业是按照吨数获得政府补贴,他们并不希望大力推广分类回收。

中国大城市的垃圾桶采取“大类模糊”的设置方法就是很好的例证。西方国家一般对垃圾桶进行详细分类,便于民众进行垃圾投放。但是中国不同。对垃圾回收企业来说,如果标准越具体,老百姓做得越好,进入回收体系的垃圾越多,他们能够获得的补贴就越少。这事实上是过去数年里垃圾分类推广不理想的根本原因。

补贴政策还催生了虚报。据悉,北京一家垃圾填埋场采取垃圾清运车重复称量的方法,使其上报的日接受垃圾量比实际数字多50%,这五成“莫须有”的垃圾当然可以从政府获得相应补贴。

补贴政策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焚烧厂可以发电,而且进入电网后,政府也会提供补贴,这成为许多企业大力鼓吹焚烧项目的重要缘由。由于达不到发电要求,为追求更大的发电能力和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焚烧厂在运行中大量掺煤,几乎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混合垃圾小火电厂”,不仅消耗能源,还产生了污染。

症结三:监督机制缺失

政府对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补贴,实际上花得是老百姓的钱。但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中国目前尚未建立合理有效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对于政府公布的数字和措施,甚少有学者和媒体站出来指责其是否合理。例如,北京市日前公布,2008年以来,垃圾生产力目前仍按照每年 8%左右速度持续上升,但目前的北京市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仅为 1.04万吨。事实上,一些学者经过研究指出,从上世纪 90年代到 2007年,北京的垃圾增长率约为2%,为何突然变成8%,政府并未给出解释。而 1.04万吨的数字,也与北京政府绿色申奥时提出的日处理能力 1.621万吨前后矛盾。

此外,对于许多城市大力推广焚烧项目,也缺乏有效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垃圾量和扩建焚烧厂,是许多城市提出的目标,然而这两个目标自相矛盾。如果垃圾都进入分类回收体系,可以焚烧的垃圾数量必然减少。如果那些大力兴建的焚烧炉最后没东西可烧了,怎么办?但目前对此提出质疑的人却寥寥无几。

建造焚烧厂的投资巨大,建设一个日处理垃圾 1000吨的焚烧炉及附属热能回收设备,大约需要 7-8亿元人民币。要减少污染需要提高焚烧标准,但是每提高一项标准就要增加投资。而且焚烧厂是有寿命的。这些成本都需要老百姓承担,但从焚烧项目从筹建到报废的全过程并没有来自第三方的监督机制。

症结四:简单化模仿

当下,全国各地兴建垃圾焚烧项目的热潮正在逐渐升温。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十几个省区均已建成或拟建设垃圾焚烧厂。

主烧派坚持的论据是,焚烧是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为了解决垃圾问题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因此中国在垃圾处理问题上也要向焚烧倾斜。

这个论据的逻辑其实是简单化模仿,这只看到了硬币的一面,关键是还有另外一面。垃圾焚烧是确实曾在欧美国家盛行过,但是他们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高峰期建设有 6000多座垃圾焚烧设施,但到目前仅存 1280座。即使是经济不是很发达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发达国家发展垃圾焚烧项目有重要的历史背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一次性垃圾数量庞大,而塑料制品无法降解,于是拿去焚烧。但存在二恶英污染风险和投资运行成本过高这两大弊端,使得垃圾焚烧在经历了上个世纪 80年代的高潮之后,目前在国外已经成为了一种“夕阳产业”。

最近这二三十年,全世界包括中国的废物资源化的技术发展很快,塑料制品完全可以进入回收领域和资源循环体系,用于生产仿木板等合成材料。因此,主张中国简单地模仿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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