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2021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学校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公务卡、银行业务支付截止到12月25日,本年业务请按学校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及专项拨款指标抓紧办理,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本年未完成财务支付项目,明年必须重新申报预算,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财务处联系。
2、有借款业务的教职工,请予12月25日前及时办清结账手续,逾期不办理,财务处将采取相应措施。
3、为做好退税工作,教学、科研报销时除常规材料外,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购置设备合同壹份。
4、2022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报销支出业务烦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审计处)
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