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的住宿管理,规范走读生申请、审批手续,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下学期走读生申报与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走读的基本条件
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住地(父母居住地)在南通市开发区周边地区(含开发区中心街道、新开镇、竹行镇、狼山镇、张芝山镇及小海镇)。
2.因身体健康原因在学院居住不便治疗。
3.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走读的。
二、审批程序和基本要求
1、下学期欲走读的学生必须全部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走读。凡过去已经批准走读的学生,须全部进行重新申报。
2、凡申请走读的学生,均要按要求详细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对于新申请的同学,需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因身体原因需要由学生照料者,还需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病情证明材料。对于上一学期已批准走读的学生,只需提供走读生申请表。
3、申请走读的学生需经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在《走读生申请表》家长意见栏内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
4、《走读生申请表》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所在系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后生效。
5、学生工作处将审批通过后的走读生名单送达各系和保卫处,并由保卫处办理走读出入证。
6、已批准本学期走读的学生,若申请下学期在校住宿,需书写住宿申请书,经家长、辅导员(或班主任)、系部签字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住宿。
7、新申请的走读的学生必须全部在本学期离校前去公寓管理中心(H楼2楼)成彬镔老师处办理退宿手续。(电话:85960822)
三、走读生的管理
1、凡经批准走读的学生,学院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床位,原床位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
2、走读生可不参加晚自修和早操,但必须按照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含实习、设计等),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有旷课、迟到或早退现象,并应积极参加班会和其他集体活动。教学活动由所在班级进行考勤。
3、走读生晚自修期间进出校园,必须同时出示出入证和学生证,以便门卫或保安人员查验。严禁将出入证借于他人使用。
4、若发现走读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有其他违纪行为,不适宜走读的,学院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走读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5.走读生在校外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校外的一切行为责任由个人负责。
6.班级、系部要掌握走读生的学习、生活及遵章守纪等情况,定期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四、时间要求
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将申请审批表交所在系部,由各系签署意见后,于1月5日前统一交学生处,学生处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放假前将审批结果通知各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生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