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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04浏览次数:2199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9-2020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指南

一、选课须知

1.在正式选课前,请认真阅读本手册,了解选课程序和退换课规则。

2.了解自己本学期所修课程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保证必修课不重复学习的前提下,根据要求和个人志趣选修公选课。原则上不选择本系教师开出的课程,但若本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课程未特别说明,也可以选。
3.
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考核和成绩不合格者,该选修课成绩不予确认。全校性公选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重修,也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4.选课对象

在校各专业学生及未修满选修课规定学分的毕业生。
上学期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本学期可选两门,或在后面学期(毕业前)选修,所有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选修课学分数。

:① 原则上一门选修课为2学分,非航海类专业: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须选修3门即6学分;航海类专业: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须选修2门即4学分。已修满学分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

 ②请所有学生在校期间修满选修课学分数,若在毕业时未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则缓发毕业证,直到修满规定的学分数才能毕业。

   详见选修课管理办法。

5.选课办法

1)选课时间为201974201994,选定下学期希望上的选修课程。最多只能选1门。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到http://211.70.1.14/default2.aspx进行选课。若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视同放弃,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选课应由学生本人操作,如果委托他人,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在选课期间,学生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到教务处办公室(崇德楼113)或致电:0513-85965505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大家解答。
4)所有操作均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其他方式的选课结果都是无效的,教务处不予以承认。特别提醒同学们对选课持从容心态。选课学分总量不大,在规定的学期内,完全可以从容完成。多数课程实现了滚动开课,可在任一学期选修。

6.选修课开课

1) 所有公选课于下学期第三周开始上课。

2) 在选课中看到的上课时间只是临时安排,到时将另作调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二下午78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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