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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中心报废实训用废品(含废铁及其它废料)的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10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现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资产管理中心拟对本校焊接实训中心拟报废的实训用废品(含废钢及其它废料)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 请有意向参予本次废品(含废钢及其它废料)处置的单位或个人于1月9日上午九时,在西校门口集中,由校方代表带领进校看现场。上午十时左右在创业园评标室进行投标报价(按每吨报价并密封),交纳投标保证金一千元(装入信封后密封并盖章)。投标后现场进行开标,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全部废品(含废钢及其它废料)并缴纳货款,结清所有货款后退还保证金。如超出三日未完成清运,则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校方重新发布处置信息。 废品处置流程如下:中标方负责清运废品的车辆,并配合校方做好进校审批手续。空车过磅后,进校装废品,并再次过磅,货款交校财务处。过磅点由校方指定。 如有疑问请与资产管理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8日 联系人:仇老师 凌老师 联系电话: 85960860 15996581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