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48号、苏财教〔2007〕126号)文件要求,现就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工作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校外勤工助学学生动态档案
各系部要对本系部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系部-班级-宿舍”六位一体的动态监控体系,严格落实报告备案制度,对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适时掌握学生外出勤工助学的情况,建立健全校外勤工助学学生动态档案。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引导教育,杜绝学生从事中介活动的非法行为,违者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各系部要按照要求,从本学期开学起对全院在校外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全面的登记核查。组织学生填写校外勤工助学申请表,系部填写校外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请于3月15日前将本系部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情况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加强管理,严肃考勤,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要按照学有余力的原则进行,要自觉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因外出勤工助学出现旷课和夜不归宿违规现象。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试行),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要严格依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学生处理规定(试行)》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的行为,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
各系部要教育学生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增强辨别能力,并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做好相应的指导。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各种途径,经常性的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杜绝校外勤工助学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警钟长鸣,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勤工助学过程中存在的以下安全隐患:
1、交通安全隐患。提醒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学生,应注意选择交通工具,防止出现交通安全事故。
2、中介的安全隐患。随着大学生校外兼职人数的不断增加,社会上也随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组织,其中难免会有一些只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中介,这些中介组织工作来源往往很不可靠,不能给学生提供任何的安全保障,往往在收取学生费用后,便撒手不管,或了无踪迹。
3、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在大学生校外勤工助学过程中,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如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而让学生从事约定外的工作,有些工作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
4、谨防进入违法分子圈套。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看问题过于简单的弱点,以各种优厚条件为诱饵骗取学生信任,从而以学生作为其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如非法传销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而一些犯罪分子更是猖獗,以找家教或兼职为名,对学生实施抢劫或其他犯罪活动。
5、其他方面的隐患。如虚假网络信息,以及娱乐场所高薪招工等。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事关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维护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正当权益,确保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请各部门及时报送校外勤工助学申报表,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513-8596556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南通航院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南通航院校外勤工助学申请汇总表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8年3月1日